企沙男子苏某,在家闲着没事做又没钱用,就想拿点“K粉”赚外快,怎知被警方抓个现行,10月23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苏某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苏某购买到毒品后分成小包,以每小包30元至40元的价格卖出。2015年7月4日22时许,被告人苏某到港口区企沙镇山新渡口附近的金源寄卖行内以100元的价格将3小包毒品贩卖给张某昌,随后被公安民警抓获,从现场缴获可疑毒品25小包,净重8.54克。经鉴定,从缴获的可疑毒品中均检测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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