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3500万元的运输合同纠纷案
“我认识一家公司,可以给你们提供原材料。”“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谢谢哈!”9月21日,某矿业公司接待室里传出阵阵笑声,该公司因欠某运输公司3500万运费一案最终调解成功,运输公司还当场向矿业公司介绍生意,上演了一场“投桃报李”的故事。 该案中,防城港某矿业公司和柳州某运输公司原本是关系很好的合作伙伴,矿业公司生产出来的矿产品大多由该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运往柳州。双方自2013年年初开始合作,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矿业公司必须于每月20日前结清上月的运费,后因矿业公司资金运转困难,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共拖欠运输公司运费约3005万元。矿业公司向运输公司的法人代表胡某出具《欠条》,李某则作为担保人在《欠条》担保人处签名。 经多次催讨无果,两家公司闹上了法院。运输公司起诉称,矿业公司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除了要偿还运费外,还要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6.15%/年,暂计至2015年5月30日,共209万)。李某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收到该案后,防城港中院迅速成立了由民二庭庭长陈雁担任审判长,其他业务骨干组成的涉企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经讨论,合议庭认为该案诉讼标的数额大,直接影响到两家企业的生产运营,但是该案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本着和谐化解纠纷、让双方恢复合作关系的目的入手,法官展开了调解工作。 经过庭前沟通、开庭以及庭后的多次调解,法官亲自深入矿业公司与企业负责人交流,促使双方在还款数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及担保问题上一步步靠拢。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在9月21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矿业公司支付运输公司运费3500万元,于2017年1月1日前分四次还清。 运输公司不但拿到了运费,还如愿得到了利息,而矿业公司则得到了更多的时间来盘活企业,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均表示还会继续合作。知道矿业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后,运输公司还主动帮他介绍生意。 这只是防城港市法院成功化解企业纠纷的其中一例。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以“放水养鱼”的调解方式审结的涉企纠纷案件336件,标的达12433万元,帮助上百家企业走出经营困境、纠纷困扰,恢复合作关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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