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许多人看来是一份体面、令人羡慕的好工作,但实际上,作为法官有许多旁人难以体会的辛苦。法官的日常工作压力巨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事物不断涌现、矛盾形式不断增多,加之人们的维权和诉讼意识的增强,法院每年接受的各类案件数量激增,每位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承担着巨大的结案压力,法院也成为是社会矛盾的聚集地。更重要的是,有些当事人会将矛盾怨气转移到法官身上,因此法官时常面对人身和财产受损的危险。近年来,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而受到当事人侮辱、威胁甚至人身伤害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法官依法履职的工作状态,无形中增加了法官的工作压力,更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因此,加强对法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这个问题刻不容缓。 要加强对法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法院安全保障措施。首先,要完善法院安保硬件设施。各法院应根据要求,严格实施案件审判区与法院办公区的隔离,人员入口处设置监控和安检设备,从物理上阻碍一些危险当事人与办案法官的不必要接触。其次,加强法院司法警力。各法院可以组织法警人员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小分队,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训练,安排其加强对法院内部的巡罗,对于危害法官的突发事件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二是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作。法院作为专职审判机关,其警力毕竟有限,应对突发暴力事件的能力也不足,仅凭自身难以保护法官安全。因此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面对一些重大的、群体性威胁法院安全的事件时,能迅速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利用各自优势,相互协作,避免突发暴力事件的发生,保护法院法官的安全,也维护当地政府的稳定。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从许多当事人伤害办案法官的案件可看出,办案法官在审判程序、法律运用等方面并没有错误,都是依法审判,但一些当事人仅因无法接受败诉结果等而伤害法官。究其原因,是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仅从自身利益的得失来评价案件。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外也应加强对公民的法治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从根本上避免当事人对法官的伤害。一方面,法院在平时可以多举办一些法治宣传活动,如“法律进社区”“法律大讲堂”等活动,让公民知法、用法、更要守法;另一方面,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法官不仅要依法审判,更要注重以理释法,将案件法律运用等情况向当事人说清楚、讲明白,赢得当事人内心对案件结果的理解和认可,如此才能避免冲突。 法官作为法治工作者者,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加强对法官的人身安全保护,具有十分必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该深入分析当事人与法官间的矛盾点,采取多种方法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加强对法官的人身安全保护,解决法官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好的投身于法治事业中。(新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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