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张某因多次以不交土葬罚款就开车堵门的方式敲诈勒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张某系本县某地“红白喜事”乐手,其在为被害人家吹喇叭的同时以不交土葬罚款就扬言举报、开车堵门的方式,敲诈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威胁的方式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退还了其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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