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年轻人缺少常识,心智不成熟,喜欢急功近利,辨别是非能力差,经常被骗加入害人害己的传销组织。这不,年仅20多岁的少女柳某因被骗身陷传销窝点,想逃离摔成重伤。
2016年6月16日,宋某(男)将柳某(女)带至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小区6层的一个传销窝点,骗其加入传销组织。过了十多天后,柳某多次提出离开该组织时均被拒绝。随后该组织的领导贾某(女)指使宋某、廖某(男)在白天跟随柳某外出,防止其逃走,晚上再将柳某带回寝室,将房门反锁,并吩咐何某(女)对柳某进行监视。7月2日晚上,吴某(女)被从其他地方调来与何某一同看管柳某。7月3日早晨6点,柳某被逼得方寸大乱,从房间的厕所窗户中爬出准备逃走,不小心失足坠楼摔成重伤。经鉴定,柳某伤情为重伤二级。事隔一个小时,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第一时间将还在传销窝点的廖某等四人传唤到案,并以涉嫌非法拘禁将四人刑事拘留。2016年8月11日晚上11时许,贾某在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宾馆被传唤到案,次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五人被逮捕后,均自愿认罪,赔偿了柳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万元。
案件公诉到三河法院后,该院对此案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 认为被告人贾某等五人对加入传销组织的柳某进行非法监视、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致使柳某为逃走摔成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据主次作用,除判处吴某犯非法拘禁罪但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四人均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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