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道路通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调解由被告邹鑫一次性赔偿原告李丽华医疗等费用5200元。由于调解方法得当,受到了当地镇、村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丽华与邹鑫系邻居,两家相邻居住。2015年9月24日,李丽华在院中看见邹鑫在家修建围墙,以院墙挡住道路通行为由,来到邹鑫院子与其理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双方发生撕扯,邹鑫情急之下用木板将李丽华左臂致伤。李丽华住院治疗18天,支付医疗费6200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通过走访群众、镇政府、村委会了解到,双方为宅基地经常吵架,镇村两级也调解了好几次,但都没有调解成功,这次引发了严重的打架,双方矛盾难以调和。由于该案件在当地影响大,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主审法官将案件调解地点设在村委会,并邀请了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自进行陈述、答辩,在涉及村镇宅基地管理时,镇村干部负责进行解释,在涉及打架问题上派出所民警予以答复,在涉及赔偿问题是由主审法官负责解释,经过点对点、面对面,既能发现双方症结所在,也能有效化解矛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双方达成了上述协议。(陕西长武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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