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执行款送来了,你们帮我把名字从那个失信名单中销了吧。”10月28日,被执行人梁某主动来到法院,急切地对执行法官李秀波说。 梁某自办企业多年,在新乐当地算有点名气。2009年做生意欠广东一包装厂货款50余万元,觉得原告在千里之外,想赖账。案件委托新乐法院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找到梁某,但他似乎仗着某种“优势”,对执行法官一直态度冷淡,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他觉得法院上门几趟就会知难而退,此事过一段时间自然风平浪静,不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今年8月,新乐法院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向社会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中,梁某的身份、照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标的等信息均赫然在列,并迅速在相互转发中膨胀开来。几个生意上的伙伴纷纷给他发来链接,“关心”是怎么回事儿,梁某在朋友圈儿里俨然成了“名人”!在法律的威严、欠钱不还的舆论压力下,梁某主动来到法院,遂出现前文一幕。 2011年以来,新乐市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人可能有执行能力却消极对抗的执行案件,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拓展社会资源,摸索出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通过将“老赖”信息在立案大厅滚动播放、法院外网定期更新、新乐电视台、法院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定期发布等办法,营造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势,大力压缩“老赖”的舆论生存空间,瓦解其心理防线,促进义务履行。 今年以来,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计259余人次,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乐法院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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