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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九慎”之戒 修忠诚之德 立担当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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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健全 发表时间:〖 2015/7/25 浏览人数:〖 5070039

     践行“三严三实”,从根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严”字当头、落到“实”处,于日常生活中持“九慎”之戒,修忠诚之德,立担当之身,践行“三严三实”,从而打造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廉洁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持“九慎”之根本戒律
    法官是一门有着特殊要求的职业,除了必要的业务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准,唯有如此,才能扮演好自己的政治角色,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颁发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作为全体法官提升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准则的若干条文并不需要背诵,而是需要应用于实践,成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行为准则。
    (一)慎思。人的行为决定于思想,而思想的变异将导致行动的出轨。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社会上各种现象,各种思潮不断出现,法官应当具有一定的辩别力,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与先进的法治理念,唯有如此,法官才能站稳脚跟,坚定信念。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才能善于从正面的、能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角度思考并解决面临的任何问题,而不会胡攀乱比。才能树立职业的神圣感,努力消除各种不当的欲念,不断加强学习,用先进的法治理念充实自己的头脑。在办案实践中,才能善于结合国家的大局方针开展工作,学会以案释法,能动司法,以自己的努力推动社会法治进程的完善。
    (二)慎言。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承担着案件的裁判大权,因此法官的每一句话在老百姓的眼里会被等同于对案件的观点看待。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不该说的绝不能乱说,比如审判秘密;但该说的也不能不说,比如调解案件就是一个说的过程。说,有一定学问,首先法官应当熟知法律,不能曲解法律,要正确的进行法律释明;其次就是法官应当使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去诠释法律。对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不一定要使用深奥的法言法语,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言语要和善,要通俗易懂,要对原则的法律规定作出通俗易懂的释明说理。另外,不该问的不能问,由于审判工作具有一定保密性,不能提前泄露处理结论和合议庭成员观点,对他人所办案件不能随意打听并向外人泄露。
     (三)慎行。法官的一举一动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影响当事人对法官的看法:能否公正的审判。基层法官在群众的心目中都有一定地位,群众对法官的举止看得很重,因此,法官在待人接物时,不能按地位高低,身份贵贱,然后采用不同的态度对付不同的人。为了一已私利接受当事人礼贿或者接受曲线吃请,是一种非常有损于法治的威严和法官的名声的不当行为。要严守清廉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带头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把好权力、金钱、亲情、社交、生活“五道关”,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健康“六本账”, 给兴趣爱好上把锁,给工作之余设道岗,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和作风上的“正派人”。
     (四)慎形。八小时以内,我们应当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法官尊严和形象。八小时以外,我们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法官身份。因为,在公众眼里,不管你是八小时以内以外,你都是一名法官。他们不会以是否在工作时间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定位法官的形象。这要求法官必须全天候注意本人形象,注重法官是公正的化身的这一要求。法官的社会形象好不好将直接影响人们对法官执法品行的看法,从而直接影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的公信力。因此,在八小时以外,不该交往的人坚决不能交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从而维护法官的尊严。
    (五)慎独。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之时能够反躬自省、谨言慎行、一丝不苟。这是对个人修养的历练,同时也是对党性原则的考验,既是儒家风范的最高境界,也是党的干部必须牢记的遵循。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最难战胜的也是自己。能不能做到慎独,是检验一个人自觉性、自制力和意志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志。现实中,有的人常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总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明。做为一个自然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慎独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让慎独的意识像影子一样伴随左右。要有“慎独心安”的精神境界,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说无知”的觉悟,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上班下班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
    (六)慎微。所谓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审慎于细微而能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祸患常积于忽微”。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从“一点点”开始蜕变的。小节不检点,小毛病不克服就会演化成大问题。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决不能以“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以“就只这一次”来开脱自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七)慎初。所谓慎初,就是把住第一次,守住第一关,迈好第一步。“一”是万物之始。一失足成千古恨。许多事情,往往是有了第一次,便一而再、再而三,一发而不可收,最后自己毁掉了自己。能不能把住第一次,对一个人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甚至可能因此影响一生。探究一些落马者的腐败轨迹,直可追其入仕之初。缺乏自律,或要求很宽松,对一些微小之贿并不警觉,其结果就是“针尖大的眼进斗大的风”,陷入泥淖而不能自拔。一些领导干部最初信誓旦旦“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时间久了思想懈怠、被糖衣炮弹击中后想法变成“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等到开始伸手了又变成“既然湿了鞋,不如洗个脚”,越走越远之后则是“既然洗了脚,不如洗个澡”,彻底滑入贪腐深渊。因此,在千般诱惑、万种笼络面前,面对着权力、金钱和美色,我们的每一个党员干部,须臾不可忘记慎重对待“第一次”。凡是党纪国法禁止的,就要放在“高压线”的高度,自觉“画地为牢”、“不越雷池一步”,永远不要给自己放纵的机会。要坚决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避免第一次放纵,避免一时之快变成一生之灾,杜绝一时之利变成终生之悔。
    (八)慎友。朋友要有选择,社交更要有分寸,把握好不能有金钱来往这个“度”,防止越线过界,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法官本质上也是平凡人,但职业决定法官也不能以平凡人自居。这是一门专注于追求公正的事业,职业特点决定法官应当是相对孤独的、超脱的,因此势必在许多方面要作出一些牺牲。体现在交友方面,所交朋友应当相对单纯,朋友之间应当没功利性。因为,一个人社交行为多了,朋友人群复杂了,面临的人情就会增多,而讲究人情,必然会影响办案的公正。现实中的人情案、金钱案,大多与不当的社会交际有关。过多的社会交际同时还影响着法官的公正形象,我们的社会本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有人好办事的现象,但作为一名执法者,若唯人情是上,社会的基本公正将失去保障。因此,我们在交往中,应当慎重与律师、当事人、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交往,避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和不廉洁的印象,从而减少办案的干扰。
    (九)慎情。所谓慎情,就是要理智对待亲情,注重家风家教,让家庭成为自己清正廉洁的“助推器”,对家人在本人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经营活动,该叫停的坚决叫停,特别是要教会子女自尊自立、好学上进,做到对子女爱而有度、爱而有道。
     二、修忠诚之德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摆在第一位。强调做官先做人,从政德为先。《荀子》云:忠诚盛於内,贲於外,形於四海。忠诚,是法官的政治本色,是人民法官的职业之魂、立身之本,因此,修身当修忠诚之德。
    (一)把忠诚视为信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必须具备忠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格,需要以忠诚作为心理追求和行动指南,需要以忠诚激发强烈的归属感、执着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忠诚于党是法官的政治前提,忠诚于祖国是法官的法定义务,忠诚于人民是法官的根本归属,忠诚于法律是是法官的基本职责所在。因此,法官只有把忠诚可靠作为自己永远的信念和操守,才能不失一个共和国法官的本色。特别在当前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做为法官不仅要忠诚可靠,对自己从事的人民司法事业真心热爱,尽职尽责,全力付出。更要把忠诚当一种信仰,一种血液,一种旗帜,一面镜子,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一种蓬勃进取的精神,理想信念之树才能长青。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坚定理想信念,就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讲纪律守规矩,始终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认同、行动上同步。
    (二)把忠诚熔为激情。激情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有激情,就是有昂扬向上、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有敬业奉献、创新创造的职业操守,有迎难而上、坚忍不拔的不懈斗志。法官对党和人民及事业的忠诚,就是要把忠诚演绎成澎湃涌动的激情、持续不断的能量,奋力前行,永不言退。司法者对理想的坚守,对忠诚的坚守,不是一种平庸无为的坚守,不是一种煎熬无奈的坚守,而是要拿出超乎寻常的干劲,激情似火的闯劲,在平凡司法岗位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为人生添彩,为党的事业增光。
    (三)把忠诚化为无私奉献。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必须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是崇高的品质,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的积累和沉淀。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奉献对人民法官而言是一种付出。选择奉献,就意味着选择艰苦、孤单、危险甚至牺牲,为了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人民法官所表现的是矢志不渝、勇往直前;奉献对法官来说是一种舍弃。人民法官讲奉献,就是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主动舍弃、牺牲个人的利益,在危急关头能挺身而出;奉献对法官来说是一种爱心。常怀一颗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司法事业之心,才能有一种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境界,谱写出一曲曲感天动地的奉献之歌。当前,司法改革事业的伟大工程前无古人、后无所鉴,任重道远。法官只有具备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才能形成推动司法事业前进的强大动力,也只有以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四)把忠诚化为知恩、知足、知报具体体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懂得知恩图报、知足常乐、知责奋进,在吃苦中奉献,在奉献中吃苦,是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一种具体体现,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所在。一是成长进步要知恩。一名党员干部如果离开组织的培养,个人本事再大,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颗钉。组织就是靠山,自己能力的每一点提高,知识的每一点增长,成绩的每一点积累,以及职务的每一次提升,靠的是组织培养、领导的关心、同志的帮助、家人的支持。只有时刻铭记组织培养之恩,才能不忘肩负的责任,才能经受住个人利益关系调整的考验,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动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二是名利待遇要知足。追求什么,关键要把握好“度”。“祸莫大于不知足。”时下在一些人身上存在的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事业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现象,就是“知不知足”的问题。在名利待遇上,要会“追求”,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要会“比较”,正确认识自我和他人,使平庸变为优秀,使自卑变为自强,使消沉变为进取,使自满变为谦逊;要会“放弃”,从容面对人生,排除杂念,平衡心态,收获成功和快乐。三是回报党和国家要实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党员领导干部受组织培养多年,岂止滴水之恩。现在,法院业务发展蒸蒸日上,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个人发展拓展了空间,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舞台,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应把岗位当作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平台,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绩效、少比待遇,以实干实绩回报党和国家的培养。
    三、立担当之身
    勇于担当是法官的一种精神、境界、力量的鲜明反映,也是法官品格、素质、责任的综合体现。因此,立身当立担当之身。
    (一)敢于担当是一份责任。担当,体现的是事业心、内化为心灵、自觉于行动的责任心。担当、敢负责任是每一个法官必须践行的箴言。“伟大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勇于担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法官要不甘平庸、勇于进取,要面对现实,把握当下,把工作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视法律为自己忠诚于事业的精神追求和精神寄托,强化履职意识。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把全部热情和精力投入进去,脚踏实地,戒除浮躁,淡泊明志,精益求精,忠于职守,正确看待人生,正确看待事业,正确处理问题,承担起时代责任,创造出无愧于岗位职责的业绩。
    (二)敢于担当是一种品格。功以行为源,修行方能胜事。建功立业始于点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法官处理的案件是纷繁复杂的,一定要做好每一件小事,哪怕是一点小小的失误,都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对司法公信的伤害,只有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事,公正进行实体处理,方能裁判公正。“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做天下的大事,一定要从做小事开始,要注重细节,特别是对待当事人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握自己的一词一句,感受群众的所思所想,方能让群众满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要树立正确的司法业绩观,在奉献中实现价值。“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要在公正司法中、为民服务中树立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追求自己职业的尊荣。
    (三)敢于担当是一种司法能力。它需要能力的支撑,而勤奋好学则能提高勇于担当的底蕴。事以学为基,修学方能立业。“为学日益”,从事学问,知识要天天增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要向他人学习,了解别人的人有智慧,了解自己的人有洞察力,在学习他人的长处中提升自己。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学百家之长,方能成就自己的学识。时代赋予了法官更多、更大的责任,要担当这份责任,必须提升自己的法律智慧,掌握法律的前沿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广泛涉猎各种学科才能自信地去处理案件。
    (四)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随心所欲无以受尊崇,患得患失不该入衙门,心态浮燥不应坐公堂,驱利驸势不配当法官。为人做官,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有容人容事的雅量,有推功揽过的气度。古人说:“唯宽可以容人,唯厚可以载物”。作为法官,必须用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去司法,以博大的胸怀为人,以真诚的态度待人,在人民群众中塑造开明睿智、大气谦和、宽容豁达的形象。(作者系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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