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慧芬 芜湖经开区法院
2015年4月,某小区物业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将业主起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此物业合同纠纷共牵涉60户业主。在收到诉状后,考虑到案涉业主较多,涉案标的额并不大,可以适用诉前调解来化解纠纷。在征求原告物业公司同意后,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 首先,由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挨个给每位业主打电话,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劝服他们来法院参加诉前调解。 其次,将同意参加诉前调解的业主和不同意的业主分别归类,并迅速将不同意参加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登记立案,落实立案登记制。同时,与同意参加诉前调解的业主约好时间,让其和物业公司一同来法院,参加诉前调解。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大多数业主都同意参加诉前调解。此举是经开区法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小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大力探索诉调对接工作,促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获得进步,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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