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国企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企鹅的成功”。笔者认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应把握“变”中的三个“不变”。 坚持党的领导,改革“航向”不变。从1989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路走来,可谓曲曲折折、坎坎坷坷,虽历经风雨,但终未“圆梦”。目前,国企改革正处在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红色”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 坚持党管干部,用人“导向”不变。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这又为国有企业用人立下了“规矩”、树立了“导向”。只有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中来,才能使那些诸如“油老虎”、“电老虎”失去市场,国企改革才能稳步推进。 坚持“利剑”荡腐势头,反腐“指向”不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国有企业“老虎”接连落马,教训沉痛。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会有更多的“绊脚石”被清除。每位国企“高管”和“白领”,都应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势头只增不减。 改革的方向永远向前,改革的潮流激荡不息。只有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不迷失航向,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陕西省麟游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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