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和您同事,让我的案子得到圆满解决……”6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李飞收到一条特殊的短信,申请执行人庞女士在短信中高度赞扬了李飞的工作,由衷地向他表达了感谢之情。 2014年8月,庞女士与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庞女士以111万元价格购买朱某名下90.66平方米的一处房屋。按合同约定,庞女士当即交付了定金3万元。随后,庞女士积极申请购房贷款,在贷款申请通过后找到朱某协商付款时,没想到朱某居然反悔了,称房子不卖了。眼看房子买不成了,庞女士要求朱某退还定金3万元并赔偿其损失。但朱某态度极其嚣张,只同意退还3万元定金,不愿意赔偿。”无奈下,庞女士将朱某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朱某退还购房定金3万元并赔偿庞女士损失5.4万元。 一开始,朱某还按照调解协议如期履行义务,但就在还差10500元就全部履行完毕时,朱某不再支付并声称:“我赔偿的够多了,不赔了。”面对朱某的不可理喻,庞女士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员李飞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传唤其到法院来,但被执行人朱某均不予理睬。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李飞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钱款,于是立即冻结账户,办理扣划手续,短短几天之内顺利将10500元钱扣划至法院。 6月14日上午,庞女士到执行局领钱。来到李飞的办公室,庞女惊呆了——小小的一间屋子里站满了人,门外面还自觉排起长队。经过等待庞女士顺利拿到执行款,办理完结案手续,还没等她向李飞说声感谢的话就被后面的当事人给挤走了。 见到此情此景,庞女士内心五味陈杂,走出执行局后,她给李飞发了一条短信“感谢您和您同事,让我的案子得到圆满解决,不用再看被执行人嚣张的态度。在你们办公室的所见所闻,让我看到你们的正直,和维护法律的那份正义。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懂得讲诚信,更希望这样的案子能少点,这样你们就不用整天加班,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看到这条短信李飞心中一股暖流流过,随即回复“不客气,应该的,都是工作”便再次投身忙碌的工作中去……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作者:穆童 校对审核: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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