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官,我欠的债终于还清了,谢谢你,谢谢法院!”被执行人王红(化名)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虽是被执行人,但王红并非一般的“老赖”,她在家徒四壁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传递了执行正能量。
替哥哥担保抵押房子“被”执行
2014年6月,王红作为抵押人,用自己名下的房产担保向李伟(化名)借款26万元,又将这笔钱转借给了自己哥哥,期限六个月。哥哥拿了钱之后一走了之。到了还款日期,家境本就不富裕的王红根本无力偿还债务。
由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明确约定“抵押人自愿将名下房产抵押给出借人,且,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2014年12月30日,眼看无法要回欠款的李伟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执行证书生效后,李伟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被执行人王红名下的房产来偿还债务,这让王红难以接受。“我孩子现在上高三,90岁的老人瘫痪在床,我爱人脑梗又不能工作,一家人蜗居在仅50多平米的老房子内,全靠我养活,我现在每天打两份工,但也仅够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
法官劝说8小时 同意拍卖房产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赵学福多次将王红传唤至法院,其中有两次已经办理了拘留手续,但考虑到王红家的实际情况,赵法官又两次解除了拘留手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一旦对王红采取拘留措施,不但案件陷入僵局,王红一家人的生活也会全部垮掉。
2016年9月30日,王红第三次来到法院。面对冰冷的手铐以及法官与申请人的指责,无奈下,王红联系了自己的嫂子,希望她能伸出援手。当嫂子来了之后,却拒绝为她担保,对于借款的事情表示自己一概不知、一概不管后,便扬长而去。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一边是需要维权的申请人,一边是无力偿还的被执行人,此时的赵法官决定再做做申请人的工作。经过劝解,申请人同意在王红同意卖房还债的前提下,为王红租房以供生活。
最终,经过长达8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红同意在十天内搬出住房等待后期拍卖。
积极履行义摘掉 “老赖”头衔
为了解决王红的生活难题,执行法官赵学福还帮助王红申请了救助基金,希望能为这个走投无路的家庭提供一些帮助。
这笔救助基金无疑是雪中送炭。王红说,自己一定配合好法院工作,不会再辜负法官的信任。
2016年10月10日,被执行人王红一家按照约定搬出房子,住进了申请人为他们租住的房子里。她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也顺利进入了拍卖程序。
历经几个月的时间,王红终于成功地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成功出售。26万元执行款也顺利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为了表示感谢,6月7日上午,申请人李伟专门为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而此时的王红,不仅还清了自己的债务,也摘掉了“老赖”的头衔,准备开始新的生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核: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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