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楚雄州中院副院长李红云、法警支队支队长白华敏到永仁法院督促检查和指导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及司法警务责任清单运行工作。永仁法院许建武院长和部分班子成员及执行局、法警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许建武院长首先就永仁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自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以来,永仁法院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清理活动,对执行款账户的资金292笔近40万元的执行案款进行逐一核对。截止8月22日,永仁法院共顺利清理兑现了执行案款45笔,金额合计102163.07元。在下步工作中永仁法院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在8月31日前清退30笔,上交诉讼费执行款61笔,提请财政封存时间较长数额较小的执行款140笔,转执行救助金4笔,暂存我院执行款账户12笔,预计可按照上级法院专项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许建武院长还对永仁法院开展警务安全责任清单工作运行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永仁法院被上级法院指定为研究开展警务安全责任清单制度试点单位后,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责任和责任内容,以“边工作运行、边总结经验、边转化成果、边注重安全”的方法推进工作试点,认真总结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下步工作计划。 李红云副院长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对永仁法院在清积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执行案款清理活动作为两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执行。二是压实责任,分解任务。以全院工作一盘棋思想来统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保质保量,限期完成。要做好执行案款进出账的规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的圆满完成。 白华敏支队长对永仁法院下步进一步强化警务安全责任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警务安全责任清单内容,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把警务安全责任清单试点运行工作同当前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适应改革要求。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以更加有为的姿态创造性开展好工作。(永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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