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永仁法院报请公安协助进行网上追逃的又一名被执行人江某某在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公安局上江边防派出所被抓获。不到一周的时间,第二个“老赖”顺利落网。 永仁法院执行局接到通知后,执行干警们立即行动赶赴泸水市。 4月13日,4名执行干警在泸水市公安局上江边防派出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向其宣布了拘留决定,并将被执行人江某某带回。 4月14日凌晨1:00,永仁的街道上早已一片寂静,可是永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仍灯火通明。经过近十个小时500多公里路的长途奔波,执行干警们才回到永仁。 4月14日上午12:30,办理完体检等相关手续后,江某某被送往永仁拘留所拘留。 2014年初永仁法院受理了原告山某诉被告江某某、江某(江某某之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两被告下落不明,永仁法院采用公告程序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14年6月作出判决,确定由江某某和江某向原告山某支付工程款31500元。 2014年10月31日,申请人山某即向永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永仁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经过多方查找,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后永仁法院又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但仍然无法找到,案件执行一波三折。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永仁法院于今年3月将江某某报请进行网上追逃。 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江某某认错悔改,通过电话联系家属全部交清了本案的执行款31500元及诉讼费、执行费800余元。 该案全部执行完毕。作者:李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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