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的儿子与一女子的前夫存在债务纠纷,老妇人为索要借款,强行进入女子家中居住,严重影响了女子的正常生活。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之子高某与被害人刘某前夫王某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为索要借款,被告人张某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4日,未经刘某同意强行进入其家中居住,致使刘某在此期间无法回家居住,严重影响刘某的正常生活。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安次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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