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一女子在未取得从事校车业务资格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小客车超员载客被查获。日前,女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安次法院公开审理。 经审理认为,2017年10月31日16时许,王某驾驶的小客车乘坐30人(包括学生28人),严重超过该车核定的9人载客人数。王某在未取得从事校车业务资格的情况下,驾驶该车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上述事实,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该院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通讯员:李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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