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我办理了一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原告李某于2015年9月带着孩子离家,2016年1月又来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付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审理过程中,我询问李某“你们双方都在一起那么多年了,为什么现在却带着孩子离开”,李某的回答让我印象深刻“他实在太穷,没什么经济来源,我还年轻不想留在那个地方过一辈子”。在法院工作了半年多,也接触了很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可是大多是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才会来到法院解决纠纷,而李某的却是因为贫穷而来。 该案中的原告李某今年才20岁,却已经是一位4岁孩子的母亲。其实,在巧家县的一些偏远山区,存在很多这样的案例,15岁左右正直青春年华的女孩却早早的嫁了人,做了母亲。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贫穷。15岁到20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正是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时期,在发达地区,这些女孩正在学校里吸取知识、充实自我。而偏远山区的她们,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都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发愁,更有甚者已经做了母亲,试想,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她要怎样来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呢?李某就是偏远山区女孩生活现状的一个典型代表。李某的父亲今天也跟随女儿来到法院,但是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从未发过一次言、说过一句话。案件审理结束后,我问李某的父亲“为什么早早的就把女儿嫁人”。父亲说“我们那些地方的人都这样,早点嫁人日子还要好过点”。可见,他已无力改变当前贫穷的现状,也没有了改变贫穷的意识。 贫穷是社会矛盾频发的起因。因为贫穷,夫妻双方经常因为琐碎的经济争吵,而又有多少感情经得起不断的“翻炒”。因为贫穷,有多少的孩子辍学回家,又造成了社会上多少的无知青年。因为贫穷,有多少邻里为争一亩三分的土地发生纠纷,又造成了多少的打架纠纷。因为贫穷,不仅为巧家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关增加了很大的负担,也不利于巧家社会的和谐和发展。因此,改变贫穷已经成为巧家人民刻不容缓的任务,我们应该借着国家扶贫的航帆,拿起手中的船桨,为建设富裕巧家乘风破浪,也为留住你心中的她奠定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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