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苏)近日,为提高审判质量,根据巧家县人民法院的安排,大寨人民法庭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开展了庭审评查和庭审观摩活动。由分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审务办主任等组成观摩评查小组,主要对审判团队的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结束阶段以及庭审整体效果作出评价并给出评分。
此次大寨法庭进行庭审观摩是公开审理湖北省某公司诉中国某集团公司及该公司的某施工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大寨法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并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评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过程以紧张有序的方式进行。在庭审观摩中,评查小组按照评查内容及标准,重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整体质量等当面进行细致评查。
在庭审结束后,评查小组对大寨法庭的此次庭审观摩给出了一百分的高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所选案件具有代表性,庭审活动严谨规范、合议庭成员仪表端庄、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使法官和书记员能够更好的把握庭审活动的要领,提高庭审质量。(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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