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巧家县人民法院大寨法庭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了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着重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提高了诉讼效率。
2016年7月26日,是大寨镇的赶集日,为了方便当事人的出行及时间安排,大寨中心法庭在这一天安排审理五起案件。上午,大寨法庭四名法官以两人一组、分工合作的形式,分别在调解室和审判室对两起离婚进行调解,经过各位法官情法理相结合的讲解及多形式的调解,最终两起案件均已调解离婚的形式结案。下午,通过对时间及场地的合理安排,在各位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高质量的办案效率获当事人点赞。 建立健全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机制是基层人民法院在抓紧审判工作同时的重要任务,大寨人民法庭日结五案就是贯彻司法便民机制的成果。司法便民利民是人民法院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环节。因此,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干警,应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自觉性,求真务实、加强规范、切实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这不仅能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还能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巧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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