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避免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现象,大力克服执行难问题,特别是针对涉及党政机关案件,沛县法院成立了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小组,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的工作思路,2015年全院共排查出的10件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截止2015年7月31日全部执结,其中自动履行6件、和解4件。圆满完成全部清理任务,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权威。主要做法: 一、县委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理工作 党委的坚强领导,为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清理工作伊始,县委政法委领导专门听取沛县法院排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沛县法院把党政机关积案清理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务必抓紧抓实。要求各涉案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逐一核查,加快清理进度,对实际未结的积案确定包案责任人、督办单位,并限期办结。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突出司法问题、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务必于7月底之前完成积案清理任务,并将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地年度综治考核范围。这一举措,加快了全县专项清积工作进度,取得了突破性的显著成果。事实证明,执行工作,特别是涉及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单靠人民法院自身的力量不足以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府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 二、全县各部门鼎力支持大力配合 涉案党委政府全力支持、积极协调,有效地推动了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涉案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涉案各党政机关改变“新官不理旧账”的观念,充分认识化解党政机关债务,特别是历史旧债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抓到底。积极配合县法院做好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的清理工作。沛县张庄镇政府在两起执行案件中,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筹措15万元,一次性全部化解拖了数年的执行积案。 三、法院执行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在专项清积工作中,沛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执行措施。成立了专项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督办领导、定执行人员、定执行措施、定执结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措施”,落实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度,强力攻坚。法院杜君院长亲力亲为,指挥广大执行干警多方努力,执行局多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部署和调度专项清积工作。对未结案件逐案分析,逐案提出对策,并下达“军令状”,指定由各执行实施小组组长亲自带队,亲自协调、亲自化解,为清积工作顺利进行打开了局面。法院主要领导和执行人员深入执行一线与涉案党政机关负责人谈话,敦促、建议涉案党政机关多方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对确有偿债困难的,努力帮助涉案党政机关取得申请人谅解,促成执行和解。(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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