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沛县法院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截止至日前,沛县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40件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得到了大部分当事人的认可,其中原告主动撤回起诉12件,撤诉率高达30%。
一是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庭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同送达行政机关,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重视庭审,参加庭审。同时,建议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实现宣传法律,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是倡导和鼓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复杂或者集团诉讼的案件以及法院认为需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向行政机关的正职领导人直接送达出庭应诉及旁听庭审通知书。 三是对本县内被告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统一登记,将行政机关参加庭审的人员和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便于县委、县政府跟踪了解案情。 四是定期制作行政应诉通报,报送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及相关单位,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定期对行政机关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进行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今年以来,沛县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 条,全部得到涉诉行政机关的重视并予以回复。 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县人大法制委、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前阶段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情况、案件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交换意见,就如何保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规范行政执法、创建和谐司法环境进行深入探讨。(沛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