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区法院“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7月上旬,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出台《2015年防城港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以确保信息化建设创新局面,促进审判工作出新成效,推动司法公信上新高度。该方案同时也是《防城港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2015—2017年)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 《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目标是,大力推进防城港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着力在系统建设、资源整合、深化应用、信息安全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提升”,通过赶超跨越,力争使全市法院信息化水平进入全区前列。 在具体部署实施上,《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针对司法审务科技化、阳光司法信息化、法院管理自动化、司法保障数字化等涵盖的21多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真正落实到部门,下达到个人;二是抓好创新,除做好信息化建设“常规动作”外,力争在五个月的时间中,打造出1至2个具有防城港市法院特色的信息化工作品牌;三是加强领导与保障,成立“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的工作运行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四是营造信息化应用的良好氛围,采取专题培训、技能竞赛、评优评先等方式,引导广大法官干警主动应用新平台、新系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同时及时面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用舆论的力量,为全市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推波助力。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防城港法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仅在上级法院的统一规划下搭设了科技法庭、远程提讯、审判管理、执行查控等平台,还根据工作实际自建了司法政务短信平台、数字化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水平居于全市前列。但由于重建设轻应用、缺乏品牌意识等原因,防城港法院的信息化水平在全区法院中仍处于后进行列。为此,防城港中院先后出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信息化建设纳入长效化、规范化发展轨道。(防城港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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