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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宝马把钱借,到期不还成被告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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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馨 发表时间:〖 2015/6/5 浏览人数:〖 5070198

    民间流行的俗语“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虽是一句街坊邻里的顺口溜,但是却也道出了做人得诚实守信的真谛。近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黄某因缺乏诚信而成被告的案件。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黄某由于购买宝马车还差钱,就四处问自己的朋友借钱。慷慨的好友梁某就借给了黄某2万元钱,当时黄某许诺过完正月十五就还钱。但是事隔快半年之久了,黄某不仅分文未还,连电话都不接一个,最后还玩起了失踪。在庭审中,气愤地梁某说道:“好房子住着,好车开着, 2万元的债务对于黄某而言不是难事,黄某缺少的就是一种不把此事当回事的态度,缺少的就是一种诚实守信的观念。”
    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案,对于黄某书写的借条予以认可,判令黄某偿还好友梁某的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
    “诚实信用”不仅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更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准则。希望广大的公民们都能以“诚立身”作为处世的标准,减少这类诉讼案件的发生,为自己的诚信额度加分,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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