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下午,港口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小黄、小苏驱车前往防城区法院沟通案件。他们开着执行专用警车行驶至金花茶大道往防城区方向时,看到开在他们前面的是一辆豪车,这时黄小白调侃地说,要是自己有这样一辆越野车一定要进川藏线,感受藏民的文化。坐在副驾旁边的苏小黑嘴角一扬,兴奋地喊道:这辆车的车牌不正是我们一个执行案件中的涉案车辆吗?二话不说,黄小白立即紧随其后,直到开至高铁站路口。说时迟那时快,一脚油门一个超车一个侧弯,硬生生把豪车给拦了下来。二人快速地下车跑到豪车边出示工作证后,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现场制作笔录。
经查,被拦下的豪车主人正是2014年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被告公司的负责人。2014年被告黄某因在承建防城港市中心区某项目楼体上摔下,造成重型颅脑损伤,生活完全依靠护理。之后黄某的父亲向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纠纷之诉。由于被告某劳务公司以自己不是实际项目的承建方为由认为自己不是黄某的雇主,不该对黄某的工伤负责。最终,法院经过二审判决,认为该劳务公司给黄某发薪酬,正是黄某真正的雇主,加之公司并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故判决某劳务公司向原告支付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至黄某年满退休之日止共计二百多万元。判决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该义务,黄某的父亲于是向我院申请执行。 不想,法院向被告方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告一直不予理睬,对于已经完全瘫痪的黄某不顾不管,却在今天开着豪车被我院的执行法官逮了个现行。 我们要为偶遇当事人感到幸运,要为执行法官苏小黑那记车牌如喝水简单的大脑叫绝;要为执行法官黄小白那个漂亮的转身和拦截点赞;更要为永远瘫痪在床的黄某的判决结果执行有望感到莫大的欣慰。 执行路上,有许多的故事,有许多感人,也有许多默默,不为人知,让我们为执行法官的奔波说声:“辛苦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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