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艳 岚皋法院
单磊与韩东的父亲关系要好,两家系世交,单磊的儿子和韩东又是同班同学,从小一起长大,因此,两家关系便更是“亲上加亲”。近日,岚皋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发生在“世交”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11月10日,现年25岁的韩东向伯父单磊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逾期不还以其县城肖家坝一处房屋抵还,考虑到双方家庭的良好关系,单磊同意了侄儿子的借款请求。借款到期后,单磊因购房急需用钱,几次上门催要,要求对方还款,但韩东都以无钱为由拒绝,为此,单磊不得已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支付借款10万元,并承担利息。 该院依法给韩东送达时,韩东的哥哥说:“伯父借钱给我们10万元属实,不还钱是因为确实没钱,我们不会赖账,因为借钱时并未约定利息,这点我请求法院驳回,为保持两家原有的良好关系,我请求法院居中调解处理此事”。了解到案件事实及韩东的主动要求后,办案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组织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即由韩东给付单磊借款10万元,韩东表示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提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每个人都应该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人人都能向本案中当事人那样主动要求调解,并积极维护彼此间的友好关系,就会少一起纠纷多一份和谐,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和谐融洽。(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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