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0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人工智能及“互联网+”思维的有效利用贯穿会议的始终。由此,我想到了2016年3月份,谷歌公司的人工智能AlphaGo打败了围棋顶尖高手李世石,事后,分析家们指出,人工智能机器之所以能赢,原因诸多:其计算能力强大,非常勤奋不会累不需要休息,每天和自己下几万盘,善于学习,将李世石以前的比赛全部学习了一遍。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其掌握了一种概率算法,即每下一步棋,都会计算自己当前局面下赢棋的概率,从而作出判断。
人工智能下围棋,每下一手,都只计算自己在当下局面的赢棋概率,其每一步决策都是独立作出的,这一步跟以前那些棋没有什么关系,它只是计算当下这一步的获胜概率,从不纠结,也不感情用事,也不对未来过度忧虑或者心存侥幸。
这一点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尤其是对我们法官来说,太难了。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霍姆斯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法律本身就是一门经验学科,我们曾经办过的案件学习过的案例都对我们有巨大的指引作用。
但是,我们很多时候都过多的依赖于经验。毋庸讳言,我们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地域歧视,我们曾经吃过某个地方人的亏,以后但凡遇到这个地方来的人,我们就尽可能回避和他们打交道,有时候还要添油加醋放大他们的缺点。我们在某次办案过程中,某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了虚假陈述,我们可能会给这个律所贴上不诚信的标签。
这些是我们不同于机器的思维模式,因为机器从来不考虑之前发生了什么。我们大脑的这种思维模式与我们大脑的运行机制有关系,人类大脑的运行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我们之前的记忆经历的事情,对我们当下作出的决策具有很大的影响,这种机制的正面意义是它提高了我们决策的速度,降低了大脑的负担,但其负面意义就是此种大脑的运行模式,让我们成为了机器的奴隶,让过去发生的事情绑架了我们,无法全面客观判断当下的形势,从而作出正确的判断。
当然,更加麻烦的是,人类还有另外一种能力,就是将基于经验得到的错误偏见形成不容置喙的观点,并自我催眠各种合理化的解释,让它显得冠冕堂皇。
叔本华曾说,阻碍人们发现真理的障碍,并非事物的虚幻假象,也不是人们推理能力的缺陷,而是人们此前积累的错误经验。但是人工智能不会,他们每一步决策都是基于当下的客观世界作出的。目前,全国法院系统都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办事效率,但是,我觉得作为法官,人工智能这种基于当下客观世界的形势作出决策的思维更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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