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这就是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党员干警,通过参加镇康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党员领导干部“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让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一是对党纪准则条规要心存敬畏。党纪条规既是铁规、准绳,又是带电的高压线,只有敬重党纪条规并以此规范自己,才能使党员干部从制度上“不能腐败”、从法律上“不敢腐败”、从思想上“不愿腐败”。对人民法院而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人民法院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法院干警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工作中,要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时刻自警、自醒、自重、自励,敬畏党纪条例和禁令,敬畏权力和法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慎用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守底线,平安履职,平安生活,使自己行为有规矩方圆、耳边有警钟长鸣。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准则条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这需要靠党纪条规和严明纪律。党纪条规和各项禁令是我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基本准则,是推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行为规范,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工作中,要严格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的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规矩,忠诚履职尽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要从严查处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官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破除任何形式的“潜规则”,以最坚决的行动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要坚决管住自己,管住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干预案件审判和人事安排,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三是要以纪律“戒尺”强化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明的政治操守,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为官理政的前提条件,更是当下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工作中,我将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和要求,自觉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以法平如砥,执法如山的职业信仰和道德信守,做到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一方面要自觉接受院党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认真算好人生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友情帐、健康帐、自由帐,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坚守做人做事的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一方面要自觉遵守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地做好各项本职工作,身体力行地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真正使廉洁司法成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干警,在政治上要认清形势,严守党性,不犯糊涂,时刻紧跟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要坚定立场,牢记底线,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自觉将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思想指南;在行动上要拿出实际行动遵从纪律和规矩,依规而行,不闯“红灯”、不越“雷池”,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好干警。(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