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司法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2019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性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但是现如今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施行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不少亟需我们处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如何去解决,才能更好的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它发挥真正的作用,以下就将阐述一些关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措施:(1)确立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宪法地位(2)制定专门的法律,细化对人民陪审员的规定(3)加强监督,严厉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4)继续做好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进行多方试点。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成,人民陪审员制度随着法治建设逐步优化,发展成一个符合中国国情要求的诉讼制度成为必然趋势。目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开始了新的尝试和完善,并取得进展。然而,肯定其价值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说明事物在向前发展的进程中无从避免,同时,对于这些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现阶段,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在制度层面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从实践方面落实贯彻,例如努力将“2+1+5”模式的大陪审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推广,并形成普世经验,运用于全国范围内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是连接司法与群众的重要纽带,总结现有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最大程度调动社会资源,发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正义与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芜湖经开区法院 杨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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