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女,1990年生,赵某,男1988年生,二人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后闪婚,闪育。二人于2017年到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两人对于女儿的抚养权没有争议,但是对于两人的债务分歧很大。二人不断地指责对方,女方说:“那年咱俩买车,你让我从我娘家借了5万元,你得还了我娘家”。男方一听炸了:“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连驾照都没有,还敢开车,然后出了事故,我都是为了给你‘私了’这事儿,才借的‘高利贷’……”女方“不甘示弱”,“那你刷了那么多信用卡,每个月都会收到那么多的银行催账单,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就欠那么多钱,这些钱可跟我没关系”。“怎么没关系?我还不是为了养你们娘俩才不得已办了那么多信用卡吗?不是为了给你们更好的生活吗?不办那么多信用卡车贷怎么还呀?”男方非常气氛的说。这时男方母亲也忍不住开口了:“信用卡不是都给你们还了4万吗”? 庭审中,夫妻双方以及双方父母就这“小两口”的夫妻债务陷入了“唇枪舌战”之中。庭审结束以后,让我感触很深,抛开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不谈,我们只谈这对“小两口”的“家务事”。 年纪轻轻的两人,双方都没有工作,我们在庭审中听到最多的话就是“父母给钱”,在成家以后仍然在理所应当的享受着来自双方父母的“馈赠”:没有收入来源,但却向女方父母借钱买了私家车;没钱还车贷,就通过办理信用卡的方式还车贷;面对不堪负荷的银行催账单,最后还是由男方父母偿还,甚至还借“高利贷”……这明明就是两个还没有“断奶”的孩子,却因为一时冲动,办了一件“成年人”才可以做的事情。因为他们的不成熟将一个无辜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但却无法对孩子承担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因为二人的不成熟,给双方父母带来了更大的负担和不幸…… 事已至此,指责已无于事无补,只希望“你”不要成为案例中下一对未“断奶”的夫妻。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管办 崔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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