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是指从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实现所采取的一系列手段和措施。一直以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为适应当前保密与窃密斗争严峻形势,将保密工作列入到党组会议日程中来,并建立了保密承诺制度。根据《保密法》第三十六条,并结合本院实际,于2018年11月,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了保密承诺书。此次签订范围为全院在编和聘用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政治处、办公室和承诺人各一份,便于保管、查找及落实保密责任。
通过此次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加强了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保密意识,强化了我院的保密责任,落实了保密法律义务。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全院做到不漏秘,不泄密,保障国家秘密安全。(芜湖经开区法院 朱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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