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法院通讯:祁连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甘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祁某、冶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于2017年2月27日判决生效。本案中被猎捕、杀害的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雪豹、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雪鸡、岩羊。被告人甘某某等五人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法规,非法捕杀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八年不等的刑期。
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及时消除影响,积极引导社会的舆论方向,祁连法院对外界公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进行了报道,并且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与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出品的《法治天下》栏目组列为电视节目选题。该案承办法官经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邀请,于2017年5月19日前往北京进行拍摄和访谈事宜。
《法治天下》拍摄的此次节目,将会以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视角,通过法官释法、专家点评的方式于6月份与观众见面。届时,通过这个更高的平台,向社会各界播放猎捕、残害野生动物的严重社会性和法律后果,以此向这种非法行径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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