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日趋普及,使购物方式、购物渠道更加多元化,一些代购商利用微信进行推广销售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代购商品以面膜、皮包、化妆品为主,产地多为日美韩等地,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以买到国外的产品。在微信代购中,代购者和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联系,确定代购商品的数量、规格,价款等基本购物内容。由代购者向消费者交付代购品,消费者支付一定费用的买卖合同。
但在实际生活中,微信代购也衍生出一些问题,消费者对代购商品真伪的质疑,微信账号转账错误等问题。不少代购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高仿品、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这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对于代购商品的真伪,一方面消费者要知道侵权主体即代购商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要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消费者可以通过要求代购商提供代购物品的正规发票或者商品验证码,并持发票、验证码到商品专柜、官网上进行确认,或者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等方式来辨别代购商品的真伪。
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双方对所购货物的数量及价款无异议,代购商品的真伪存在争议,若代购商不能证明其销售货物的正规进货渠道,且消费者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经营者所销售的代购商品,双方对此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发生质量纠纷时,法院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案件事实,依照购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解决。若购物合同中无相关规定,则依据《合同法》的第111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42条、49条、52条等法律规定进行审理,通过判决或调解,促使经营者通过修理、调换、退款、退货、赔偿相应损失等方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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