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至8日,上思县人民法院经过两天的高效工作,使得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与苏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顺利执结,涉案土地已经交付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经营管理。 申请执行人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与被执行人苏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上思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已依法向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责令苏某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苏某一直拒不履行拆除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旧大门场地上的建筑物并退出占用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的土地的义务。
上思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案强制执行,将会强制拆除苏某占在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旧大门场地上的建筑物,将土地交由申请执行人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经营管理。 6月7日一大早,上思法院干警就来到位于上思县思阳镇环城西路的执行现场,并拉起警戒线。为保证执行过程合法、文明、公开,上思法院选派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并邀请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公证员、社区干部群众等现场监督执行,上思法院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上思法院执行局法官找到苏某,说明该案将进行强制执行,督促苏某及其家人积极配合本次执行工作。但是,苏某依旧拒不开门,也不主动清空建筑物内物品。法警和申请人请来的工作人员只好利用工具打开紧锁的铁门。经过拍照、录像和细致进行物品清点,工作人员有序地将建筑物内物品搬到指定地点。 执行过程中,苏某的亲属冲越警戒线,苏某和其亲属因为妨碍执行工作而被带离现场,最后苏某等两人被拘留。 由于下雨等因素影响,经过执行局法官沟通协调,苏某及其家人一再表示希望能够尽量减少损失,承诺自行搬走老式的机床及其它物品。 6月8日,苏某及其家人主动将建筑物内的物品全部清空,涉案土地交付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经营管理,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谢谢上思法院,谢谢执行法官,今天我们终于拿回了属于我们厂的土地,维护了我们厂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上思县手工业农具厂的法定代表人罗某感慨地说道。(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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