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却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出现。自助行为作为私力救济的方式之一不仅是生活的需要,也是解决公立救济不足的必然选择。 近日,岚皋法院花里法庭依法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严某起诉被告邓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该案起因是被告用农药将原告耕种的洋芋苗子全部打死。后法庭经过开庭审理发现原告是在被告的合法承包经营地上种植的洋芋,被告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自行将自有承包地恢复原状。法庭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为被告用农药打死洋芋的行为,是自行恢复原状的自助行为,且未超过合理界限,为合法行为,并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岚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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