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文峰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驱车10余公里,来到位于宝莲寺镇黎官屯村的老人汪某家中,上门为老人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的立案手续,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原告汪某已年近八旬,其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与大儿子郝某打起了官司。该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审理,最终判决被告郝某向原告汪某返还其所占的1.34亩耕地,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拒绝履行义务。 10月16日上午,汪某的二儿子来到文峰区法院立案庭,欲代替汪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却没有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通过了解,一方面,汪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加上天气转凉,路途较远,让她亲自来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存在诸多困难;另一方面,本案涉及家庭内部矛盾,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另起纠纷,不利于恢复母子、兄弟间的和谐关系。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立案庭十分重视,立即开辟绿色通道,指派工作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当天下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奔波,立案庭法官来到老人家中为其一次性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就相关的后续执行程序进行答疑指导。 近年来,文峰区法院立足于自身的工作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减缓免诉讼费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让那些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偏僻乡村出行困难的群众足不出户便能够享受到法院上门立案服务,彰显了司法的温暖和法官的为民情怀。(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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