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科学分工和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审判资源及提高审判公正和效率。沛县法院大屯法庭作为全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庭之一以来,通过设立法官助理强化队伍管理规范科学,助推法官助理职业化、专业化。 一是全力选拔助理人选。沛县法院在大屯法庭现有人员的基础上,从全院干警中选拔出3位优秀书记员作为法官助理,结合大屯法庭“1+1+1”审判模式,开展案件的相关工作,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责,助法官一臂之力。结合试点开展情况,适当时候在四个法庭全面铺开。 二是专注于培养法官后备队伍。法官助理从事审判中的辅助性事务工作,旁听庭审、会谈,草拟法律文书、做调解等工作,优秀的助理不仅能从法官身上汲取丰富的审判经验,更重要的是吸收了法官的思维、行为方式及职业行为规范,客观上对其法律职业生涯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试点期间优秀的法官助理积极培养为法官后备队伍。 三是致力提高审判公正和效率。由于法官助理承担了审判过程中大量繁复的事务性辅助工作,这既减少了法官的工作量,又使法官能够抽身于审判活动的琐事之外,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以及提高庭审能力之中去,尽可能将案件的纠纷解决在当庭的审理中,大大提高了审判的公正和效率。(沛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