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呵护帮助,沛县法院少年庭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采取“三心”回访帮教措施,有力的减少了青少年犯罪上升趋势,截止到目前,所判非监禁刑15人无一重新犯罪。 一是定期回访“暖人心”。沛县法院少年庭法官定期到看守所、省少管所走访,为正在服刑的沛县籍未成年犯送去书籍、生活用品,通过座谈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及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二是多方协作“安人心”。沛县法院少年法庭与关工委、人大内司委联合设立少年犯帮教中心,开展法制教育。并适时向未成年犯发放学习、法律资料,进行“点对点”的特殊帮教。每年结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6.1法院开放日”、校园法律宣讲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人犯罪。 三是优先救助“定人心”。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提供司法救助。对涉及抚养费、探视权案件及时审结,及时化解矛盾,2015年至今,化解涉及未成年侵权案件12起,矛盾全部得到化解。(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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