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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盗窃两次入狱,不知悔改再度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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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健 杨晓晴 发表时间:〖 2015/9/1 浏览人数:〖 5070563

 

    谭某曾因盗窃罪于2013年7月和2014年4月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4年10月22日出狱后,原本应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谭某,因财迷心窍,再度干起“老本行”,在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2月1日期间,不到3个月的时间便累计扒窃他人手机4部,总价值9399元人民币。2015年4月10日,芷江法院以谭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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