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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万家企业 法官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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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昱钢 刘帅武 发表时间:〖 2015/8/16 浏览人数:〖 5070965

——防城港法院助力非公企业发展


    数据显示,2014年防城港市共有非公经济企业1.0012万户,就业人数10.9万人,注册资本(金)465.17亿元,是助推防城港市经济实现赶超跨越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该市全面部署“释放全面创新创业活力,汇聚民资民智民力,全力打造非公经济‘升级版’”战略布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站在高处,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实施。市中院坚持在每年年初开展“两听一看”活动,即邀请市主要领导到法院“坐堂开课”,让干警掌握全市发展形势,熟习新方针新政策,找准法院工作定位。召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密切与市工商联、各地商会及重点企业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非公企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组织全体干警到重点企业实地参观,切身感受防城港经济发展脉搏,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为了将服务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2014年8月、11月市中院还相继出台《防城港市法院服务和保障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防城港市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意见》,切实将服务非公企业纳入法治化、长效化轨道。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院领导和中院各业务庭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二是建立涉及工业企业案件和投资者涉诉立案的“绿色通道”;三是严厉打击惩治破坏工业发展的违法犯罪;四是妥善审理涉工业企业劳动纠纷案件;五是认真审理涉工业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六是依法监督和规范涉工业企业行政执法行为;七是审慎处理企业破产、解散、兼并、重组案件;八是灵活办理涉及工业企业执行案件。
   为什么要如此“无微不至”的服务工业企业发展?“防城港市的发展出路在于工业,法院有义务服务好重大项目落户、有责任服务好工业企业发展。”市中院院长杨智军一语中的。
    想在深处,强化调解工作。“你公司虽然提供了合同文本作为证据,也把货送到了工地,但是你们没有足够注意到合同的生效条款,该条款要求对方是单位的必须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现合同文本上仅仅有对方项目部印章,其他的都没有。并且收货单上只有陈某的签名,没有证据证明陈某是路桥公司的人员,这份合同因生效要件未成就,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已实际履行,因此是没有约束力的。你公司要求路桥公司承担付款责任。没有足够的证据,法律不能站在你们这边。”
    “听陈庭长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这份合同确实疏忽很多细节,现在还能拿到本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我们同意放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6月10日,在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陈雁的悉心调解下,某混凝土公司顺利的从陈某处拿到了110多万元的混凝土货款本金,更难能可贵的是,尽管经历一场风波,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仍将继续合作。事实上,从“撕破脸皮”到“握手言和”,在防城港法院来说并不鲜见。
    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后起之秀和潜力之星,防城港的发展前景无限广阔,各企业也在竞争与合作中和谐并存,并积极融入社会寻求可持续性发展,“以和为贵”依然是大多数企业秉承的经营法则。为此,在审理涉非公企业纠纷时,防城港法院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审判理念,优先适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引导双方着眼长远、权衡利弊,在合理合法、互惠互信的基本框架下达成共识,既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出现“扯皮”、“死磕”,确保维权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尽快实现,也为维系双方长远合作关系保留了可能,营造出了宽松、健康、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
    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市法院以调撤方式审结的涉非公企业纠纷案件327件,调撤案件标的达8883.97万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做在细处,创新普法方式。“法官,我有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企业中有一部分老员工,技术精湛,是企业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企业希望他们退休后能被返聘到企业,继续为企业做贡献。问题是企业也担心在用工过程中出现意外,想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保,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不给办理,你看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好,我来解答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也是社保经办机构不再给他们继续办理缴纳社保的原因。企业可以通过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来分散企业的用工风险,同时也解决了返聘员工的后顾之忧。”
    4月29日,在盛隆公司的大会议室里,市中院法官刘帅武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与员工们热烈交流着。由于关乎企业的发展和切身的利益,一些领导、员工甚至还饶有兴趣的记起了笔记。
    而这只是市中院全面开展“法律讲堂进企业”活动的一个缩影。自今年5月起,该院每月均指派法官到一家以上非公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并根据不同企业的经营风险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两个多月来,该院已相继到3家重点企业和1个工业园区进行授课。
    此外,市中院结合多年来的审判实践经验,与港口区法院联合编印《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三十条》,积极帮助企业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截至目前,该手册累计发放近1000册,成为众多企业的“掌上法律顾问”。今年6月,考虑到相当部分的涉非公企业纠纷为合同存在瑕疵或漏洞所引起,市中院开始着手编撰《合同风险防范宝典》,通过引用近年来所受理的典型案例,逐案讲解合同草拟的易犯错误和注意事项,力尽让企业少走弯路、少栽跟头。
    落在实处,搭建服务平台。“都知道打官司花时间,视时间如生命的企业就更耗不起,没想到有了这个法庭后,变得又省事又省力,你们真是企业的福音!”5月19日,来自四川自贡某机械公司的甄某向港口区法院法官表示了由衷谢意。如此褒奖并非毫无理由,该机械公司在今年4月中旬以拖欠货款为由将企沙工业园区内的一家企业告上法庭,可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他们就顺利拿到了300多万货款。这得益于港口区法院设立的工业巡回法庭。
    针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在港口区分布较为集中、涉非公企业纠纷相对频繁的特点,港口区法院延伸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机制,于2014年9月在企沙工业园管委会挂牌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同年12月,该院在此基础上率先在全区法院成立“工业巡回法庭”,除专门负责辖区企业的案件审理和普法宣传外,该庭还加强与司法、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借助多方资源优势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在萌芽之中、在诉讼之外。自挂牌运行以来,“工业巡回法庭”共审结工业园区内企业纠纷案件60余件,近60%的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此外还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3起。今年初,该院又推行了“一企业一法官”工作制度,选派16名法官挂点联系辖区内的16家规上企业,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司法服务,受到了普遍欢迎。
    对于港口区法院服务工业企业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于2014年12月作出批示肯定:“港口区法院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创新服务大局制度机制,依托工业巡回法庭等服务平台,积极主动服务和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值得学习借鉴。”(防城港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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