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需求,镇康县法院因案制宜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最大限度地把审判执行工作“晒”在阳光下,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工作中,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把群众请进法院,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农家院落、田间地头等,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庭审,把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到宣判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旁听人员的聆听之下,使公开开庭的场所成为有效的法制教育课堂,让司法更加透明、更加阳光。同时,积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引导应邀人员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判法庭、廉政文化墙等法院机关的办公设施和文化建设情况,观看普法宣传图片展,介绍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流程以及便民措施情况等方式,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近五年来,镇康县法院以“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形式开庭审理案件30余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检察院干警、住镇康军警部队官兵、在校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庭审1100余人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函1000余份;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赠阅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编撰的“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30册;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先后在中国法院网、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镇康法院网公开裁判文书300余份。 通过持续有效地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镇康县法院以实际行动让司法走进民众,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实现了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与和谐,有效助推了司法公信力建设。(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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