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主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这对昔日夫妻最终和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王某某(女方)与林某(男方)原系夫妻,1993年2月双方经他们介绍相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于1997年1月开始分居,至今互不往来也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2013年4月,王某某向上思法院起诉林某要求离婚,但林某不同意与王某某离婚,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虽然经过经过庭前调解和开庭审理,双方情绪均较为激烈,都未能达成调解意向,这让主办法官十分头疼。 无耐之下,主办法官只能一方面准备好判决书,预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照法律作出判决。一方面继续做好调解工作,不放弃调解的可能性。主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充分了解了解当事人双方的想法,从情理上分析案件,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清楚虽然存在离婚纠纷,但是双方已经结婚二十多年,念及长时间以来的感情基础,多为儿子的将来着想,化干戈为玉帛。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位当事人终于平复了心态,愿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离婚纠纷。终于,在判决书快要签发之际,经过多次的调解,当事人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婚姻纠纷里再合理的判决,如果不能被当事人所接受,最后肯定也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我们努力的调解,就是为了能让当事人顾及到情感方面,让结果能够让双方都乐意接受。”主办法官这样说到。(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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