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涛涛 陇县法院
近日,陇县人民法院温水法庭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经过短暂的争执后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主审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兼顾世故人情巧妙调解处理了此案。 王某与宁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孩,取名宁某荷。原告王某诉称被告在婚后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不安心过日子,经常因家庭琐事毒打原告,原告在怀孕期间被告也经常对原告实施暴力行为。另外, 被告于2014年3月外出打工至今未回家,原告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被告均不接电话。原告王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办案人员及时确定调解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就是否离婚双方当事人经过短暂争执后一致同意离婚。然而,接下来为婚生女宁某荷归谁抚养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吵、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经查,婚生女孩宁某荷现年2周岁,由于原被告双方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常年外出打工,宁某荷一直随其爷爷奶奶生活。 原告王某要求抚养孩子的理由是被告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若由被告抚养孩子担心孩子吃苦受罪、不利于其健康成长。而被告宁某则认为孩子一直在他家生活,原告很少照料孩子,甚至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坚决不同意由原告抚养孩子。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矛盾的争议焦点后,主审法官详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邀请双方家长及亲属一起对原被告进行劝解。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终将双方心结打开,最后原告同意由被告抚养孩子,至此,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表面上看离婚双方当事人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人财产”一样进行争夺,其实,他们是不放心对方在离婚后会用心照顾孩子,怕孩子受苦。显而易见,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虽然夫妻感情破裂了,但父母与孩子间的血肉亲情是不可能割裂的,无论由哪一方抚养都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健康成长。然而,往往当事人对对方缺乏信任的心结不是那么容易能解开的,这就需要案件主审法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高超调解技巧去打开他们的心结,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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