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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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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婷婷 发表时间:〖 2023/9/9 浏览人数:〖 34846

近年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线,坚持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强化标本兼治、宽严相济,努力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做法
(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由专门办案团队审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犯罪,同时,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提出抗诉3件3人,确保罚当其罪、惩治到位,充分彰显法律的震慑作用。
(二)充分履责,强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始终把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贯穿办案全过程,延伸开展不起诉后的跟踪帮教,促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开展司法救助关爱未成年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
(三)能动检察,全面织牢未成年人防护体系。与县公安局、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在制度上保障“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二、未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不广,还只停留在检察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比较狭窄的范围;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宣传及监督落实力度不够。
(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社会、家庭支持体系没有完全形成。如校园周边小卖部、流动商贩出售的卫生不达标、有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食品问题;在校学生中有部分学生存在的诸如厌学、自残、自杀倾向、暴躁或孤僻等心理健康问题。
(三)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改革落实还有差距。因检察干警力量不足、工作能力欠缺等制约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未检工作机构还不能实质独立运行、专人专职;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和工作方式探索不够、经验不足。
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联席协作有平台。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改进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做精做细涉及未检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促。
(二)检察建议有重点。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督导而不代替,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沟通配合,突出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城乡结合部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行政履职的检察建议,为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公益诉讼有助力。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聘任教师担任未检公益诉讼社会观护员制度,与教育部门协商聘请优秀教师为未检公益诉讼社会观护员,配套相关制度保障,对教师担任未检公益诉讼社会观护员的条件和职责权利、未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方法和保密义务等作详细规定,最大程度的吸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保护力量。
(四)校园安全有保障。在检察履职中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件,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到位、该从宽处理一定处理稳妥;依法加大对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保护力度,对涉及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民事案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提供最大检察保护力度。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毛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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