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法院执行局和解中心受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三十分钟,将案件执结完毕。2022年10月2日,玄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只宠物狗窜了出来,与玄某车辆相撞,导致其车辆损坏。车主过某作为涉案狗的饲养人和管理人,遛狗时理应对狗拴绳等加强管理,但其未采取有效管理手段,致使狗在路上与玄某车辆相撞,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过某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索赔路上一波三折,因过某拒不赔偿,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有发现 该案受理后,和龙法院执前和解中心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过某其送达地址就在法院附近的小区,当日15时55分,执行法官立刻通知双方当事人尽快到达法院,五分钟后,被执行人过某达到法院执前和解中心。 耐心劝导促执行 当日16时03分,被执行人过某到达法院后,情绪较为激动,拒绝配合执行。此时和解中心工作人员开始情理结合的释法明理,耐心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和质疑,过某的情绪从刚开的激动到后来渐渐缓和了下来,经过执行法官积极和解工作,16时18分,被执行人过某表示同意配合执行,将案款1025元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高效结案解矛盾 申请执行人玄某:“我对这个结果挺满意,不是一千块钱的事,主要是争口气,我之前找了他很多次,他态度很不好,没想到法院执行速度这么快,今天上午申请执行,下午就拿到钱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你们法院工作效率太高了!。” 被执行人过某:"这个钱我一开始并不想履行,因为对于案件事实我存有异议,但是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讲解,设身处地的为我分析利弊,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他,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事情虽小,过某也长了记性,以后文明养犬,遛狗要拴绳,不给他人添麻烦。 “案件不分大小,群众长挂心中”。和龙法院始终将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全过程,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最终目标,执行局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通过推进执前和解工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高效快捷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龙市人民法院 高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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