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国庆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两封特殊的感谢信,说特殊,是因为同一个案子中双方当事人均诚挚的对和龙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前调解工作进行了感谢与认可。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戚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由于戚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结付借款的义务,申请人李某向和龙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分析案情,秉承“不论案件标的大小均要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及时高效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这一原则,执行干警在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前调解,经过执行局多次组织调解,耐心的进行充分沟通,申请人李某从一开始的抗拒调解变成清楚地知道执行前期调解是目前解决自己实际问题最快最高效的方法,并愿意促成调解结果的实现。 执行局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戚某进行了多次的普法说理和训诫劝导,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履行七十万元全部欠款。当日申请人秒收70万元转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前调解工作既保证案件顺利履行,节约司法资源,又节省了当事人的执行等待时间,还可以使双方当事人之间重建诚信。两封感谢信,来自同一案,实属不易。两位当事人对于执行局的致谢,这是法院工作者与群众的双向奔赴,更是执行前调解工作的意义所在。(和龙市人民法院 高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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