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前期过程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据悉,张某某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老伴已过世多年,育有一女,因女儿已成家另住老人的生活成了问题,申请对女儿张某给付赡养费强制执行。父亲张某某申请执行时情绪较为激动,执行局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了女儿张某,张某到场后听完父亲指责落泪哭诉:“因为疫情原因,我许久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再加之我的孩子生病所以真的拿不出多余的钱来给付赡养费了,并且他在我小的时候也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考虑到要切实解决老人困难,还要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执行法官决定现场立刻分别对父女二人进行沟通调解,争取让此案得到圆满解决。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出发,深入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化解双方存在的误会。经过耐心沟通,老人体谅到女儿的实际难处,老人自愿放弃先前三个月的赡养费。随后女儿也表示愿意从本月按月按时支付赡养费,经过此次执行前调解,女儿张某说不仅解开了与父亲存在多年的心结误会,以后还会从生活上多关心陪伴父亲,并且将当月赡养费立刻支付给老人。在听到女儿这些贴心话语后,张大爷的眼角也湿润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涉及赡养纠纷案件,和龙法院执行局主动践行执行便民、利民宗旨,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司法为民,快速立案,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在执行前期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构建更加便民高效的执行工作和执行调解机制双结合,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龙市人民法院 高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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