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是一部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扎紧监督执纪制度笼子的重要举措,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和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存在不足的重要路径。通过学习,做到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确保《工作规则》落地生根。 一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执纪者先学纪。《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规则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定了权力的负面清单。我们每一名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先要对照对照自己。这就要求我们自身要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刻印在脑、精准运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让自身真正理解和掌握规则,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二要带头遵守,认真践行。《工作规则》,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一部重要的党内行为规范,我们作为执纪监督者首先要熟悉,了然于心,其次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做到有理有据,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办。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把《工作规则》牢记心上,作模范践行者,树牢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要严于律己,严格执纪。任何制度和规定不管制定得如何精准、严密,都要靠强有力的执行,否则,都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规矩都要靠大家遵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实功、使实劲、出实招。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永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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