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华阳镇司法所协调联动,成功执结一起长达近十年的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3年,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赵某致张某受伤,经洋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负刑事责任,并向张某赔偿损失近10万元。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部分案款后因赵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搁置。2022年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刘人杰及时与华阳司法所取得联系,在华阳司法所所长殷培智及工作人员王小云的大力配合协调下,终于联系到被执行人赵某,法院执行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为赵某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赵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积极想办法筹钱,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执行和解意见,2022年4月27日,双方当事人在洋县法院执行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被执行人赵某当场履行现金四万元,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双方长达十年的矛盾就此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案的执行是我院开展“春雷行动”、“我为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的执行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动协调,近年来,洋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注重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执行难”案件。下一步,我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与各部门的联动协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赖账不还”的乱点乱象进行严厉打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作者:洋县法院 刘人杰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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