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大安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多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07年,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在宁强县大安镇金堆铺村开始探矿,后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引进了略阳县某矿业公司合作探矿,至2017年共拖欠原告等30人的工资等共计1008936.36元。原告等人数次索要欠款,经宁强县信访局、大安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多次协调无果。2021年8月27日,经大安镇人民政府再次协调,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支付了500000元,并承诺剩余的欠款508936.36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如不能按期支付欠款,按照年利率15.4%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后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欠款。原告等15人提起了诉讼,另还有15人在观望。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原告人数众多且社会影响较大,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在立案后及时与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取得联系,到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的矿山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双方的纠纷寻求突破口。被告某矿业公司表示原告主张的欠款事实属实,但属略阳县某矿业公司所欠,被告公司只是担保,而且原告等30人通过堵塞矿山道路等方式索要工资,影响企业生产和形象并造成了损失,不同意支付欠款。后经办案法官耐心宣讲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被告宁强县某矿业公司终于认识到了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错误和严重后果,最终支付了20余人的工资报酬。 当前,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各职能部门和人民法院共同努力。这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大安中心人民法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表现,彰显了法庭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司法担当,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宁强法院 周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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