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房子买来就没住过,都没有享受过这个物业公司的服务,我不想交物业费。”.......
“我们这个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上次电瓶被偷,物业又爱搭不理,卫生更是脏乱差,我不愿交物业费。”......
“我住十五楼,物业公司说我这栋住户有部分业主没交物业费,同一单元只开一个电梯,另一电梯停运,上、下楼需要等很久,我交得不顺心。”.....
腊月二十七,街头巷尾已然年味十足,德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却有点“剑拔弩张”。德安法院立案庭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辖区某小区部分业主与小区前物业公司,就双方物业费缴纳的问题进行调解,现场气氛一度陷入僵局。
冬寒凛冽,人心温暖。
立案庭全庭干警不畏困难,积极响应号召,上下齐心协力,主动用真心实意为业主做通工作,深入浅出为业主析法明理。同时对于该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所产生的影响,参考之前该物业公司涉案同类纠纷的处理意见,敦促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业主在表述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后,对法院的调解意见和释法明理表示认可和理解,几十户业主陆续当场缴纳了物业费。
德安法院立案庭始终坚持立足于窗口服务,深化便民举措,改善司法作风,做好做优诉讼服务,用心用情化解纠纷,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群众放在心里,以最优的审理方式、最佳的办理效果,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德安法院 段国栋
|